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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求引进零售药房校企合作企业的公告

日期:2018-07-30 浏览量:1031

为了满足医学技术学院药学专业学生参与临床问病荐药、合理用药咨询与宣教等,在真实职场环境下进行教学;同时满足学院师生正常购药需求,学院拟提供场所及必要支持,意向合作方提供装修、人员等条件,特发布此公告,有意向者按照文件联系我院。

具体情况如下:

一、学校提供条件

1.学校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房屋场地。

2.学校配合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、工商局办理零售药店手续。

3.学校同意在合作方方完成具有对外零售功能药房建设后,免收房租、水电费。

4.学校组织学生到合作企业(含该零售药店)实习、日常见习。聘请合作方工作人员为外聘带教老师,给与相应课时费。

二、意向合作方的权利与义务

1.负责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、工商部门等办理审批零售药店的各项手续。为保证新学期教学、服务功能,在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,药店完成审批开业。

2.承担该零售药店的整体装修设计及装修费用支出、人员配备及人员工资支出等,以使得该零售药店可以按监管部门要求正常运转。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,装修方案需提前报备学校后勤处。

3.应满足学校以下教学方面需求:

1)所建药店药店设置西药柜(区)、中药柜(区)、阴凉区、非药品区、药师咨询台等必备功能区。

2)允许挂“医学技术学院“校中厂”实训基地”的牌子。

3)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,允许药学专业学生开展药学服务分组实训(1020/组)。

4)在符合国家药店管理规定下,允许药学专业学生参与该药店药品的日常养护、药品陈列、药品宣传海报制作等常规活动;允许药学专业学生拍摄相关药品说明书、拍摄用药咨询视频等。

5)允许药学专业学生借助药店,举办面向校内外师生的药学服务宣教、咨询等社会实践活动。

6)允许药学专业学生到本药店所在母公司的其他大型分店参观、学习仓储、转运等药品经营环节。

三、合作期限:3-5年,具体洽谈。

四、意向反馈

请对以上合作内容认可的企业,请公司出具意向合作函(注明同意以上内容),将扫描件发至邮箱24295805@QQ.COM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5日。

五、说明

本公告为寻求合作公告,具体以双方最终洽谈并报学院批准后签约为准。

  

医学技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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